会  员


中国通信体育协会章程第三章......

第七条  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

第八条  拥护本会章程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:

(一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二)按时交纳会费;

(三)能够组织本单位职工在本会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邮政、电信、移动、联通、铁塔以及相关通信企业、事业单位。

第九条  会员入会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一名以上会员介绍;

(三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:

1.单位会员登记表;

2.推荐理事登记表;

(四)由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
(五)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
第十条 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享受本会的咨询、观摩,参加本会举办的培训班及各类体育活动;
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第十一条 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四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六)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。

第十二条  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(一)警告;

(二)通报批评;
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(四)除名。

第十三条  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
第十四条  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(一)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二)一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
(四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。

第十五条  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第十六条  本会置备会员名册,对本会情况进行记载。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,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,并向会员公告。